2008年海南选调生面试考生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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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08-11-3 11:02:09 |
考 生 须 知
一、面试当天上午7:00—7:40到面试地点报到,7:40前未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 二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生会议室,自觉接受验证。 三、抽签前,考生将自己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用信封封好,写上姓名后,与随身携带物品一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, 对不主动上交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 四、考生按类别在候考室封闭等候考试,保持安静,不得喧哗,禁止吸烟,不得随意走动。如需要上洗手间,经允许后需由工作人员陪同。 五、考生进入候考室后,在《考生面试登记表》上认真填写并核对自己的姓名和报考职位,随机抽签领取考号,并按考号对号入座。 六、考生佩带考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考场,不得旁听他人答题,回答问题时不能泄露有关个人信息,如姓名、籍贯等。 七、面试时考生桌面上放有面试题本和草稿纸各一张,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勾划、涂抹,可在草稿纸上书写。面试结束后将面试题本和草稿纸留在桌面上,禁止带出考场。 八、面试结束的考生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,凭身份证取回所委托管理的手机及随身携带物品。 九、中午之前尚未面试的考生,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午餐,就餐期间不解除封闭。 十、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,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,对违反考场纪律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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